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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爷爷奶奶遗留房产一栋,爷爷奶奶死后没有遗嘱,没有对遗产进行分配,父亲有四姊妹?两个姐姐?一个哥哥?1996?本人父母亲出资对房屋进行改造,当时写有协议,内容大概如下:房屋有本人父母出资改造,本人父亲的两位姐姐放弃房产,本人父亲的哥哥由于没有出资,当时分一间房给其居住,只拥有使用权。房屋的产权归本人拥有。父亲的哥哥百年之后房屋归本人所有。协议有其四姊妹亲笔签字,但未到公证处公证。

在2008年本人父亲的大姐在本人父亲的二姐去世后通过法院起诉来分其房产,最后以败诉告终。

请问?本人伯父百年之后是否可继承全部的房产。如果父亲其他姊妹子女上法院起诉要求对房产进行分配本人是否可以不予以分配。房屋的产权归本人拥有。请问?本人伯父百年之后是否可继承全部的房产。是否可以不予以分配。

继承 2019-05-24 12: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财产没有遗嘱,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现在其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按照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
    (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应酌情分给其适当遗产。
    (4)被继承人生前为集体组织成员的,其所遗留的遗产归该集体组织;非集体组织成员的被继承人遗产,归属国家。
  • 有公证遗嘱,但仍需所有继承人配合才能办继承权公证,或者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遗产。你母亲是原告你们几兄妹都列为被告,你们几个在法院庭前调解时表示同意放弃继承,老二老三不同意就等法院出判决书就可以办理继承了.,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爷爷奶奶去世后留下的遗产,应按《继承法》的规定办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遗产应由第一顺序的子女继承而不是孙子;但《继承法》也规定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一般地说,养子女应无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但《继承法》同时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养子女是可以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对于这种情况,《继承法》的规定是,“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这就是说,养子女如对生父母抚养较多,作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获得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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