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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背景:再婚夫妻,再婚后无子女,再婚后一直是二人单独生活,死者有一银行退休母亲,二个有工作的孩子。有一子女27岁,一直随前妻生活。

????现死者孩子与母亲是否可以继承下面协议的财产,请各位用专业知识解答一下协议如下:

财产协议

赵**(甲方)

郭**(乙方)

???根据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保证双方子女利益和双方以后生活不受影响的原则,甲乙双现就对夫妻财产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泸定公路局干休所房屋及财产作为双方今后生活之保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无权独自处理;一方先行死亡后房屋及财产归另一方,作为其今后养老生活之保障,其它任何人无权继承和干预。双方老人可居住。

二、以上房屋及财产分配只有在甲乙双方中的一方先行死亡后方能生效,之前所有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三、甲乙双方签订此协议后,从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以后如需变更,需双方同时订立新协议并签字,双方同意本协议无效后新协议方能生效,此外的一切单方面关于财产分配继承的凭证,均为无效凭证。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此处手写亲笔签名加手印??乙方:此处手写亲笔签名加手印

日期:手写 日期:手写再婚夫妻,再婚后无子女,是否可以继承下面协议的财产,之前所有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

继承 2019-05-17 07: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取得的股权或者依法继承、受赠的股权(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取得股权的股东,在婚后行使股东购买公司扩股的优先购买权,从而取得的配股或增加的股份,属于夫妻共同股权的范围。
  • 一般来说,夫妻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除当事人有约定为一方所有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婚前财产规定
    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即为有效。  分夫妻双方间的债务承担和对外的债务承担两个方面。就夫妻间的债务而言,是可以进行约定的,这是夫妻双方对债务问题的意志体现,法律不强制办理公证手续;就对外债务而言,夫妻之间也可以对此作出债务承担的约定,但只是对夫妻之间有效,对外即对债权人不产生效力,除非债权人同意按夫妻之间的债务承担才对债权人有效。
    同样,是否公证也是自愿的,法律不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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