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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未婚同居,生了一个小孩,孩子户口在女方家,现在男方想要回孩子,双方都同意,孩子户口可以牵移吗?

离婚 2019-03-12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法律虽然不会受理同居关系而产生的离婚案件,但是如果双方同居且有孩子的情况下,不能够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达成协议而诉诸至法院的,可以依法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结合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双方有无不良嗜好来确定谁来抚养子女。
  • 要看孩子多大了,在2岁前一般会给女方抚养,要在大于2的话,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的,比如孩子有一定的意识,要和谁在一起的话,还有和谁在一起能更好的让孩子生活,受教育,如哪一方有不良的爱好,孩子是不会给他的,这对孩子的生活不好,法院会做出明确的决定.婚外情并不是说就会丧失对孩子的抚养权。
  • 《婚姻法》第三条中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也就是说没有禁止无配偶者的同居行为。未婚同居,同居者双方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这种行为也不违法,不能称为非法同居。
    同居行为虽然不受法律限制,但对于同居行为产生的结果不等于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因为同居行为造成一方对另一方的权利侵害,受害方可以依法要求加害方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如果同居生下孩子,双方必须依法尽到父母的义务,使孩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在《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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