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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和没有和债务人而是和第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抵押第三方名下房产,现在债务人消失,?,第三方房产拍卖之后不足以偿还债务,剩余债是由第三方承担吗。债务人和第三方是直系亲属关系债权人和没有和债务人而是和第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第三方房产拍卖之后不足以偿还债务,剩余债是由第三方承担吗。

债权债务 2019-06-02 21: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
    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银行可与其协商拍卖抵押房产,协商不成的,银行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银行应优先以借款人的抵押房产实现债权,保证人承担补充的还款担保责任。

      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银行有权申请法院采取强制行为,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抵押房产拍卖流程如下:确定拍卖机构;由法院确定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并确定最低起拍价;进行拍卖,如果遭遇流拍,降价继续拍卖;拍卖成功之后,扣除贷款额后,若还有剩余部分,则归还房产所有人。

      在抵押房产拍卖过程中,如果遭遇流拍,将会以房屋价格的
    0.64倍进行拍卖;第二次流拍后,会以房子的五折进行第三次拍卖。一般来说,房子如果被采取强制行为,就算经过多轮流拍,也一定会被购买的。建议借款人尽量按期偿还贷款,做个守信的人;如果真的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还款,建议借款人申请延缓还款,原因合理得话,银行一般是允许的。
  •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一)清偿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  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三)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四)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六)债务更新  债务更新,又称为债务更改,债务更替,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可见,债务并不会因服刑因消灭。
  • 一份借款合同可以对应几份抵押合同:
    1、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2、最高额抵押合同为三年的,借款合同为一年的,一年期满后如果借款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做高额抵押合同依然有效,主要主合同债权不变化,可以在最高额度内再签订借款合同。
      《担保法》
      第六十条 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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