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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协议书

  

  男方:??姓名(????????)民族(?????)?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

地址:

 

  女方:

?????????????姓名(????????)民族(?????)?

  

 出生(??????)年(??????)月(?????)日

身份证:

地址:

  

  一、协议总则

  

  1、男女双方因相知相爱、情头意合,共筑爱巢。于2015.06.23日在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民政局领证结婚,但婚后因男方经常对女方施行家庭暴力,例如:殴打?恐吓?及精神伤害等…为了防止今后还会出现此等不良情况,现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信,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的共识下,自愿订立本协议。?

(如:以上家庭暴力情况依然发生,女方可以随时终结婚姻,以及所要适当的赔偿金)

(如:因家庭暴力严重、男方害女方受伤严重、或至死亡、女方及女方父母可以向男方或男方家庭无条件的所要一切赔偿)

????2、婚后财产由女方全权处理,男方不得有不情愿的表现,吵架时男方不得提出无理要求,向女方还钱之内的言辞,女方想出去工作时男方不得阻止,应全力支持女方愿为家里做出分担压力的积极表现

 ?3、男女双方因爱而缔结婚姻,故此双方承诺互负贞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所规定的忠诚义务。双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为及与其他异性发生情感纠葛问题。如有一方违反本条守则,则必须放弃所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全部权利,作为给予无过错方的精神和生活赔偿。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时,过错的一方不得获得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所有财产的权利。

 ?4、夫妻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认为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夫妻生活繁琐而细致,在此不进行赘列。望双方今后共同建立和谐家庭,美满婚姻。

  本协议一式四份,夫妻两方各持两份,双方父母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有效。

 协议人签字、(男方)?(???????)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女方)?(???????)年(????)月(?????)日

本协议经男女双方自愿签字后开始生效、并具有法律作用。

  这样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吗?夫妻协议书

  

  男方:夫妻双方如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之中,

  这样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19-06-16 02: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 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4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上述规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均不予支持。

  • 1、离婚解决三个问题:夫妻身份关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养;
    2、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3、协议离婚到民政局,诉讼离婚到法院;
    4、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协商,协商好第1项,签字后,领离婚证,离婚;
    5、诉讼离婚即打离婚官司,依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判决离婚结案;
    6、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
    7、子女的抚养,原则上共同分担;
    8、协议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不服,离婚一年内可申请重新分割,法院应当受理;
    9、离婚诉讼属于专业诉讼,委托专业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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