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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找朋友借了3万块钱,用房屋做了抵押,我还了钱,只拿回了借条,没把房屋买卖协议拿回,现在我房子卖了,他们又拿着那份协议和借条去闹,请问,我还如何处理,谢谢我找朋友借了3万块钱,用房屋做了抵押,只拿回了借条,没把房屋买卖协议拿回

房产纠纷 2019-05-20 21: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规定: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如果抵押物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取得抵押物所有权的受让人,可以代替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使抵押权消灭。
    受让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抵押人追偿。
    《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依据我国《合同法》及业务实践,下列内容在一份二手房销售合同中是必不可少的: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手房买卖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
    这里主要是搞清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地址、联系办法等,以免出现欺诈情况;双方应向对方做详细清楚的介绍或调查;应写明是否共有财产。
    二、标的
    同时还要写明房屋产权归属(要与第一条衔接);原售房单位是否允许转卖;是否存在房屋抵押或其他权利瑕疵;是否有私搭乱建部分;房屋的物业管理费用及其他交费状况;房屋相关文书资料的移交过程。
    三、价款 
    及付款时间约定。一般新建的商品房及预售的商品房都是按所买卖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的价格,即约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售价为多少元,然后用单价乘以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
    旧房的买卖有时就直接约定每套房屋或每幢房屋所需支付的价款。在合同中一般要列一个付款时间进度表,买方按该进度表将每期所需支付的价款交付卖方。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这里主要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配合与协调问题;双方应如何寻求中介公司、律师、评估机构等服务;各种税费、其他费用如何分摊;遇有价格上涨、下跌时如何处理。
    五、违约责任 
    这里主要说明哪些系违约情形;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担保的形式;对违约金或定金的选择适用问题 。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这里主要约定解决争议是采用仲裁方式还是诉讼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双方在此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生效或失效条件;当事人不能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挠条件成就或不成就;生效或失效期限;致使合同无效的情形;几种无效的免责条款;当事人要求变更或撤消合同的条件;合同无效或被撤消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按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中止、终止或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有必要在此明确约定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的条件;上述情形中应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补救措施;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后,财产如何进行返还。
    九、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在此约定合同的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
    十、附件 
    在此说明本合同有哪些附件;附件的效力等。
  • 抵押协议注意事项:
      抵押协议中,应该注明抵押物名称及数量,以车为例:比如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人为抵押财产合法所有权人,如“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物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协议中,应明确抵押期间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比如,是质押还是抵押,抵押财产由抵押权人保管,还是抵押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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