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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在在过去的两个半月里,公司建议我不能通过试用期。我该怎么办?我能要求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2-08-14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与试用期内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若是以劳动者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由解除,不需要支付劳动者补偿或赔偿。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理由解除劳动关系,应该支付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试用期超过约定期限,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你好,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索要补偿,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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