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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快结束,告诉不符合岗位,不过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2-08-20 14: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超过试用期,企业不能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但是一旦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法律依据》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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