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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行政复议,公安机关撤销了对我的行政处罚,在我拿到撤销处罚通知书的同时,公安机关对我进行传唤并下达新的处罚告知,没有经过调查取证,仍然采用第一次的证据,处罚结果与上次的基本相似,(第一次处罚是拘留加罚款并且已经执行,这次取消了罚款,仍然维持拘留决定)我拒绝签字,要求法律援助,他们不提供,让我自己找律师,我要求的理由是要求国家赔偿,请问公安机关的行为违法吗?我应该怎么办?谢谢律师!公安机关撤销了对我的行政处罚,请问公安机关的行为违法吗?我应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3-14 18: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

  •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打劳动官司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对下列6种需要代理的民事、行政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这6大事项是: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法律援助条例》还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还可以对此6项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在劳动关系和劳动官司方面,经济困难的公民在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时,请不起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在仲裁和诉讼中,劳动者确实有困难,可以申请减免仲裁和诉讼费。

    法律温馨提示

    申请法律援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务工,且持有身份证、暂住证和务工证的人员;


    (2)申请法律援助的事由系本市行政区域内法院及其它机构管辖的;


    (3)有充分理由说明需要法律帮助,且有实现权利可能;


    (4)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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