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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因为信用卡无力偿还自杀了,他未婚,也没有遗产,银行上门找父母追债,请问,父母需要偿还在债务吗?父母要怎么才能明确表示不继承遗产,表示不继承遗产,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偿还债务了父母需要偿还在债务吗?父母要怎么才能明确表示不继承遗产,表示不继承遗产

继承 2019-02-11 07: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父母欠债没有偿还能力,子女是没有法定义务代替偿还债务的,除非是子女自愿承担。
      如果是父母死亡,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完毕父母遗产,这样就需要子女承担遗产价值以内债务的清偿责任。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债务要偿还吗?

    《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因此,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债务时要偿还的,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继承人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也可以选择不继承。

    如果选择继承的,那么就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欠下的债务的义务,还债的数额不是无限的,而是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

    如果选择不继承的,那么就没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了。

    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程序和方法有两种:


    1、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之前,应首先用被继承人遗留下来的财产来清偿被继承人遗留的债务,清偿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


    2、继承开始以后,各个继承人先根据遗嘱或者法律规定对遗产进行分割,然后按照各自所继承到的遗产份额的多少,按比例分别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同时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每个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分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责任。

  • 信用卡欠款不还,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可以立案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2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已经属于犯罪,公安部门在履行正常程序后可以直接抓人。
    注意:立案是指公安部门接受报案,开始调查。
  • 放弃遗产继承不能逃避债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合伙人放弃继承房屋的行为无效。  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所谓遗产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欠的税款、债务。从实践中发生的情况来看,遗产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法规定应当缴纳的税费;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所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损害赔偿;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被继承人因他人无管理而应承担的费用;  
    (6)其他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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