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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公司辞退我,我能要求补偿吗?补偿多少合适?

劳动纠纷 2018-07-16 0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可以看看公司章程的规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 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的标准支付:


    1、按员工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员工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计算;


    3、员工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的标准计算;


    4、员工月工资高于公司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要按员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
    对于违法解除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继续维持劳动关系,但该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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