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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两套房,A:丈夫 B:妻子 C:母亲,另A和B有一孩

一套房是 A和B共有,面积119.27平,2003年购置

另一套房是A和B和C共有,面积是110.00平,2013年购置

超面积12平,需缴纳房产税

现准备将一套房售出,另购置一套大平房165平的二手房

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合理避税,初步想法是将另一套房以买卖形式转让给C,

这样会A和B就能以满五唯一方式售出一套房,以首套房形式再次购买房子,

这样势必产生一笔较大金额的税费,是否可行,还是有其他更好的操作办法

房产纠纷 2019-01-04 12: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对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宅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为房屋买卖成交价的
    0.05%(2009年至今暂免);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普通住宅的契税为1%,高档商品房契税为4%。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承担的不同的税费,二手房交易中征收交易税的本意是为了限制买卖交易,抑制房地产产业过热。结果是增加了国家的税收收入,也增加了买房人的购房负担。
  •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供参考: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1)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
    1.2%
    (2)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以上方法是按年计征的,如分期缴纳,比如按半年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2;按季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4;按月缴纳,则以年应纳税额除以12。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婚前各一套是否缴纳房产税?  
    一、婚前各一套是否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二、城市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  
    1、房价、地价分别评定的,房产税以标准房价为计税依据,地产税以标准地价为计税依据。  
    2、标准房价与标准地价不易划分的城市,以标准房地合并价为计税依据。  
    3、标准房地价不易取得的,以标准房地租价为计税依据。  
    4、华侨、侨眷用侨汇购买或建造的租房,可以实际价格为计税依据。
  • 根据房子面积、首次购房等情况,如下:
    1、测绘费
    1.36元/平方,买方;
    2、评估费
    0.5%(评估额,允许浮动),买方;
    3、契税评估额初次90平内1%、90平~144平
    1.5%,非首次或超过144平3%,买方缴纳;
    4、所得税按全额的1%由卖方承担;
    5、交易费6/平方,双方;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买方;
    7、营业税
    5.6%卖方缴纳,因满五年可减。
      需要出具无房证明,过户时可享受首次购房优惠,并把营业税申请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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