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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下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日期按判决书生效日期算吗?

案件执行 2018-12-28 14: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的角度作如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所以你的情况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 协助执行通知书一定要执行。协助执行通知书是人民法院针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不是执行案件的当事人,确定其在本案执行中的协助义务。而强制执行通知书是针对被执行人的,即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有履行义务的人。
    有关单位、个人、组织,在人民法院下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以后,有关单位、个人、组织必须履行义务,拒不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对其进行拘留、罚款,甚至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要求协助义务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债务。
  • 判决书除了有一个15天的生效期之外,一般情况下,判决书还会确定一个被告自动履行债务的其他,判决书主文的表述一般为"......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XX日内......",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该是15天+XX天。你是否可以在第18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查阅判决书中确定的被告自动履行债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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