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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一套商品房,丈夫去世无遗嘱,家庭直系亲属剩下妻子和二个女儿一个男孩。若子女全都同意放弃继承权,由妻子全权继承另一半房产权,请问按目前政策是否必须公证?谢谢!丈夫去世无遗嘱,若子女全都同意放弃继承权,请问按目前政策是否必须公证?

继承 2019-02-15 13:0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问题一的答复,立下遗嘱是明确归你则属于你个人的财产,但前提是你妈妈无其他与此遗嘱冲突且效力高于该遗嘱的遗嘱或者遗赠协议
    2、子女未婚前,他人明确赠与其个人的财产,均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3、一般立赠与协议,直接将房子过户给你女儿,可通过公证或者律师见证加强其法律效力,但有风险,即该赠与如侵犯到其他继承人继承权,则可能被申请撤销,因为赠与是你妈妈单方行为,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有可能撤回。
  • 如果死者生前订立了遗嘱,遗嘱合法有效的话可以根据遗嘱继承。如果死者生前并未订立遗嘱,死者的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一般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均分割遗产,如果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根据其协商的份额予以分割。
    死者婚前的财产也是属于其遗产,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分割。
  • 有一处房产婚前尚未做继承公证一旦离婚如何分割?要看房产在婚前房证是谁的名字,如果是属于婚前的房子,那么另一方没有继承权和分配权。如果是婚后,一方老人的房产去世后留下的,要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指定是赠予一人,那么另一方也没有分配权,如果没有遗嘱, 房产应该一人一半。
  • 房屋遗嘱继承权公证需要其他继承人一起到场的。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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