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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证,用途是商住两用的,无年限,是宅基地来吗?

房产纠纷 2019-01-06 10: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的土地证都分两种:所有权证和使用权证。土地所有权或者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没有第三种情况。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承包、出租等方式确定给单位或个人。
    通常我们所说的土地证一般指土地使用权证。
  • 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物权法》中对 耕地 草地 林地 规定如下: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的 第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合同无效。
    但发包方无法定理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态的除外。
    三是不构成违约和诈骗。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各自返还财产即可。
  • 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到底有无年限的规定如下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自然人不能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家土地所有权的统一和唯一的主体,由其代表全体人民对国有土地享有独占性支配的权利。
    在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对国家土地所有权作了明确规定。《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
    那您这边情况是属于农村的土地,农村土地所有权年限为村落集体长期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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