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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14年06月18日开始一直在被申请人处工作, 陆续担任 某某 等职务;双方于2016年01月份始固定薪酬关系,2016年11月04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工作调整到 某某 公司(被申请人子公司)。双方在此期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和劳动报酬。被申请人从未给申请人交纳过任何的保险,同时也未与申请人签定书面的劳动合同。在此次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所提交的证据中,提供了一份申请人与第三方的劳动合同(2012年10月 所签),并表示自己与第三方属于关联公司(第三方在2016年3月9日被其收购)。  

被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劳动合同,并表示是尚未终止的有效合同,申请人认为,第三方公司与被申请人在2016年3月9日前应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住所地不同,又独立经营核算的两个公司,此劳动合同不应成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同时,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劳动合同应确认为无效合同,理由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有下列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其中第二小条为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方公司 自2016年1月起已停止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小条为甲方未能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第三方公司自劳动合同签订后,未依法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金)。虽然申请人写了承诺书,但社会保险具有法律强制性,承诺书应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申请人与第三方公司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五条也有详细的说明)。

保险纠纷 2019-01-03 06: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
    1、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
      
    2、因为单位的违法行为,你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等,支付加班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3、属于劳动纠纷,应该尽快去提出劳动仲裁,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出书面离职后随时离职。单位没有权利扣押你工资
      
    4、收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有公司字样)、工作证(最好有公章)、工作牌(最好有公章)
      、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同事证言等都可以
  • 工程承包属于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务合同属于合同法的范畴,劳动合同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范畴,所以劳务合同不能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仲裁的。
  • 因劳务派遣产生正义的,应该以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因此,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应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为被申请人。
  • 可以维权,赔偿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可能不仅仅是拖欠的工资。劳动者申请仲裁需提交以下资料: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⑶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⑷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⑸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⑹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有加班费请求的,应列明是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以及加班的具体时间、加班天数或小时数、加班费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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