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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抵押担保,一方没到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抵押担保 2019-01-26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约定各自承担的份额对抗债权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条 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二十一条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 保证合同纠纷中,依据《担保法》第I,条的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签订一个保证合同。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 抵押中的房屋,房屋产权不能变化的,因此房主不能变化的,否则属于违法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房屋抵押不能过户,房屋抵押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搜索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看房评估
      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我公司将以预估价值作为贷款依据,并以抵押物的二分之一为贷款金额。
      第三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
    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四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五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由我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与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六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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