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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7日,我们向开发商购买了1套房子,120平米,总价格402000元,双方签订认购协议当日,支付了定金5000元,之后又分别于2015年1月24日和2月16日分两次将117000元和280000元汇入开发商指定账户,开发商出具收据予以确认,并说2015年3月份交房。由于临近过年,售楼小姐以临近过年,打印合同要到春节上班之后才能打得出为由,当时未给签订购房合同。春节上班后,却意外的发现我们所买的那套房子早已在房管局备案,备案日期是2014年12月30日,此后,我家人多次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要求解决问题,要么签订合同给我们办好备案,或者换个房给备案也行,开发商都嘴上答应,但总是拖,都1年半时间过去了,现在开发商都不露面了,楼盘成了烂尾楼,原来买的房子开发商抵押给了别人,现在那家都通过法律程序正在拍卖这套房子,我手中只有认购协议,付款收据和银行刷卡付款小票,当地房管局出具的房屋备案证明,以及开发商出具的承诺书(就是说保证什么时间给我们办好房子备案手续承诺,并盖公章的),现在咨询的是,我们起诉一房二卖,是否可以主张双倍房屋款赔偿,楼盘成烂危楼了,电、气都没通,开发商借了很多贷款,他的资产大多都被抵押了,就怕打赢了官司没钱执行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大家给点建议。

房产纠纷 2019-01-01 14: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合同备案一般是由开发商做的。
    开发商拿着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到当地的建设委员会进行备案。备案的主要目的是建委履行审查的责任,审查开发商的资质以及该套房屋是否曾经出卖过,防止“一房二卖”现象出现。
  • 房屋遇到拆迁而要向开发商征收的时候,往往会与开发商签订相应的合同,维护好个人的拆迁协议。房屋拆迁协议的签订步骤:
    1、所有人(承租人)选择评估机构;
    2、公有住宅承租人需购买房改房的,在拆迁协议签订前到江东区办证中心建设(房管)窗口办理房改房买卖手续;
    3、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持上述有关证件,根据拆迁通告公布的签订拆迁协议日期,至拆迁现场办公地点签订拆迁协议;
    4、签订拆迁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予以核对;
    5、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
    6、承办部门:受建设单位委托的拆迁单位。
    7、承诺时限: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办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说明原因。

  • 房屋可以抵押给银行贷款。
    一般来说,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 通常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规定,就可以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办理贷款,但是一定要符合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并依法办理手续,否则可能在出现纠纷时无法保障权利能够得到应有的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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