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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工厂八月份被收购了。最近工作量特别增加,我们员工应该有什么补偿吗?员工应该有什么补偿吗?对不起,我们工厂八月份被收购了。最近工作量特别增加,我们员工应该有什么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2-10-23 05: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企业进行动迁的时候,需要重新选择企业地址,并进行员工安置。但员工可能对新的工作地址并不满意,其利益可以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按照你在该公司的实际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计算,不能以此事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在新单位连续计算,同时应在新公司的劳动合同中表明原公司的工作年限,新公司要承认。
    若公司被收购后,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此时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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