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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买了两年了,延期1年,迟迟不交房,可以退房吗

房产纠纷 2022-10-30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购房之后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
    (1)延期交付房屋。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5)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6)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联建或其他经济纠纷。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买房子交了首付,没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能退房:
    1.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2.开发商“五证不全”。
    3.无法正常办理或延迟办理房屋产权证。

    4.房屋面积误差超3%。
    5.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
    6.开发商延期交房经过催告仍未交房的。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延期交房退房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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