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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违背合同乱收费,2015年4月30号收到通知书后因为事务繁忙一直空置,2017年十一期间去办理收房手续。

1、按照购房合同,房子交付后的第二年暖气设备投入使用,我们的暖气费按此计算应该是2016年度开始收取。

2、按照有关政府规定,空置房子暖气费按照30%收取,因此2016年暖气费要交30%。

因此作为2业主我要支付的暖气费是2016年的30%。但是,目前物业要求交2015年暖气费,按照30%计算。物业违背合同乱收费,按照购房合同,房子交付后的第二年暖气设备投入使用

房产纠纷 2019-05-10 14: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物业管理条例,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房屋买卖合同和入住通知书(府合竣工验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作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起始时间。

    房屋交付后,物业即提供相应的服务,因此无论是否居住,圴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说明服务质量不到位。小区物业服务质量问题,应该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改聘其他物业管理公司来管理小区。
    《物业收费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 贷款买房一般是不用劳动合同的,基本是单位出了收入证明就可以了,除非你的收入证明有问题,那银行方面估计会真的去核实。只有要购房合同以及收入证明即可,要劳动合同估计也就是验证你是不是有工作有没有还款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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