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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两套房,子女4人(两儿两女)儿子各自有一套住房,现老人准备把两套房过给两个孙子,请问如何办理经济。听他人办理过,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遗嘱公证(大约伍佰到壹仟元之间),不用兄弟姐妹全到场签字,只父母双方签字即有效,这种遗嘱公证有法律效力吗?父母百年后能单独办理房产过户吗?期待回复!谢谢!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遗嘱公证(大约伍佰到壹仟元之间)这种遗嘱公证有法律效力吗?父母百年后能单独办理房产过户吗?

继承 2019-06-17 05: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产权证过户的程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3、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
    4、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在办理上述手续后,双方当事人应凭过户手续,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
  • ;公证遗嘱具高于其他遗嘱法效力:  
    1.法律有明确规定。我国《继承法》第20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因为由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进行了公证,其效力明显高于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公民不得以自书、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的形式撤销、变更已经公证的遗嘱。  
    2.公证机关代表国家行使证明权,其所办理的遗嘱公证,具有真实、可靠、方式严格和证明力强的特点,可以有效杜绝继承人、代书人、见证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遗嘱内容进行伪造和篡改,具有无可争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的证据性。  
    3.办理公证遗嘱过程中,公证员既是公证人,又是现场见证人,还可以是立遗嘱人的代书人和遗嘱的保管人,可以确保遗嘱机密,从而使遗嘱确定的内容得到及时、公正地履行。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王老汉后立的自书遗嘱,并不能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法院做出了如上判决。
  •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具体依据如下:
    1、《合同法》 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 遗嘱公证不影响遗嘱的效力。公民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未经公证也是合法的。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它形式的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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