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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求员工必须转岗,说是下达通知,不需要得到我的同意,如果没有按时到达新岗位就算我旷工,公司会算我自动离职。请问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14 12: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劳动者不同意调岗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时,可以另行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提前三十日通知之后要求其离职的。
  • 如果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公司,但公司不肯放人,在三十日届满后劳动者自动离职的,不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没有依法提出离职就自动走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劳动者自动离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要自动离职的,可以在劳动合同已到期后离职;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或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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