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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了房贷双方共同还的,现在对方已有半年没付了,我该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6 1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贷未还清离婚协议的书写: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安排。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还有房贷的分割及偿还。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向人民院起诉。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但大都数时候,房贷都是由取得房子的那一方偿还,另一方给予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了原来房贷的处理办法:如果当事人能就房贷问题达成协商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商的,房子归登记一方所有,并且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适当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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