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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买的房子一直都不给我办房产证,我现在怎么办

房屋产权 2022-12-09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长期不办房产证,可能会使房屋受买人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说无法进行房屋买卖等。没有办理房产证买受人不能证明房产完全属于自己,买受人将在处分该房产时就会受到限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长期不办房产证,可能会使房屋受买人的相关权利受到侵害。比如说无法进行房屋买卖等。如果不能办房产证,则买受人不能证明房产完全属于自己,买受人将在处分该房产时就会受到限制,因为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归属的有力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办证最终期限,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达到合理期限仍未办证的购房者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进行退房,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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