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可以分安置房了,儿子的房产证也做出来了。我不放心其父的品行,到行政服务中心去查看登记档案材料,在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从电子档案里复印了几份登记资料。我发现拆迁安置协议另签一份,只有我儿名字一个,没有监护人名字。
不久,我拿着法院文书、二份拆迁安置协议等依据,向国土局申请要求领导同意我查看登记档案(或电子档案);还有一个要求是希望有关领导重新核审我儿子房产登记资料。可今天国土局来电回答我,我不能查看我儿子的档案材料
我想问问大律师:1、我真的不能查看我儿子的房子登记材料吗?
2、如其父脑子不清晰以后又把儿子房子给卖了,我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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