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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一般会产生的纠纷是什么呢

二手房 2022-12-17 13: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二手房买卖容易产生的纠纷包括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等。

    法律依据: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1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买卖二手房的纠纷有: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的纠纷;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中介机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有:
    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房屋情况等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2、房价变动影响过户手续及时办理的纠纷;
    3、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产生的纠纷;
    4、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共有人提起诉讼的纠纷;
    5、过户登记房屋交付延迟导致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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