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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婚前贷款房,加上女性名字离婚有益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19 18: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典》规定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婚前房子离婚应由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且该房屋为婚前一人全款买的,登记的是一人名字,属于个人财产,不用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婚后一起还贷的,登记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房子是婚前贷款买的,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一起还贷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前贷款买房,如果登记的是一方的名字,那婚后也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婚后还贷部分离婚的时候需要分割。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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