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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农村危房翻建,主家甲就拆房建房全部承包给瓦工包头乙,建房协议包含安全协议全部定立,后在拆除小屋时乙方私自转包给丙,丙作为拆房包头在推不到二米高的墙时,相邻墙体角发生倒塌,至使拆房包头和他的一拆房员工一死一伤,拆房包头死,员工受伤,就此请教各位律师,房主甲和瓦工包头乙就此事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赔偿又是如何分配为宜。跪谢,求解

劳动纠纷 2019-01-01 15: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农村危房改造是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是市政府实施的33项民生工程之一,2016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共下达我市57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宣州区800户、郎溪县1000户、宁国市1200户、泾县900户、绩溪县900户、旌德县900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1)申请程序:农村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符合条件的农户可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补助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
    1.五保户、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6万元;
    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4万元。

  • 1、首先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如果经过鉴定构成轻伤或以上,那么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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