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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月2号晚上,我骑一辆电瓶车,对面两人骑一辆助力车逆向行驶与我发生碰撞。当时两车都发生损坏。我的手也受伤,因为当时感觉并不严重,就没在意。对方表示会进行负责,没有报警。后来留下电话号码表示有事就找他,他会负责。当晚因为感觉手很不对劲,就去医院检查,诊断是骨折。第二天联系对方,对方表示会进行赔偿,答应在伤好后一次性解决。最近联系对方,对方一直故意拖着不办,电话也停机。请问一下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维权,该如何维权?谢谢解答

劳动纠纷 2018-12-28 1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单纯骨折损伤不足以鉴定伤残等级,需要带康复后根据具体的机体功能受损程度来作鉴定;
    一般骨折的情况下,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若骨折严重,还应该去进行伤残鉴定,若出现伤残,还应该请求残疾补助等各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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