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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诚恳向你咨询:我公司在上海,所在部门在我怀孕期间搬到南京,我一直在上海上班到休产假,公司只给三个月产假 15天剖,不给晚育假,假期20090216-20090531共105天,之后又申请了5天年假,到20090605,批准了,之后刚好宝宝生病,我又在6月5号申请6月8号到19号的无薪事假,6月5号有部分领导批准了,期间我没去公司,但直到6月12号人事才批复不同意,5天算我旷工(公司规定3天就可以解聘)和人事理论,还是不同意!当时休产假之前人事曾找我谈话,给我两条方案:一是给我4个月工资我立马离职,二是三个月产假休完后公司调我去南京,不去算我旷工无条件解聘。我不同意,我要求给我6个月工资我就离职(合同到2011年,20060403进公司的),公司不同意,我只好选择第二个,想等公司辞退我时仲裁!请问现在公司要是以旷工名义辞退我的话,我可以申请仲裁多少赔偿金?还是不同意!我不同意,想等公司辞退我时仲裁!请问现在公司要是以旷工名义辞退我的话,我可以申请仲裁多少赔偿金?

仲裁 2019-06-17 11: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我给您两种解决方案:第一,【公司想要辞退您却表面上给您调岗,他是想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如果您想要留在公司继续工作,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一定的证据证明您真的不能胜任工作,比如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记录等。第二,如果您不愿意继续留在公司工作了,也没有必要纠结于调岗的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已和公司建立起4个月的劳动关系,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您4个月的双倍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公司还需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构成。所以,您的工资计算标准应是您的实发工资。
  • 公司如果进行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1、
    46、47条的规定,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其中,月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到目前为止,你至少可以获得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外,你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养老保险。单位不补缴的,可以向劳动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需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的工作年限已经满15年,且已年满55岁,单位是不能依经济性裁员裁掉你的。其根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我国新劳动法对辞退赔偿金如何计算规定如下:
    一、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属于以上情形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并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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