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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今年87岁有六个儿女,三儿三女,小姑现已过世可剩余五个子女均在,可老人现在在养老院住,他自己有房子的,因为没有文化被小儿子,也就是我叔叔把他房产证产权改为我叔叔名下头两年和我叔叔在一起住,可前年因为老房子升值奶奶做主把房子租出去了原本想能拿到房租过过更宽裕的生活,于是另谋住处就和我叔叔婶婶搬家了。这中间将进一年里叔叔不仅不把搬去的新地址告诉我爸爸还有其他兄弟姐妹,还欺骗老人说其他儿女不要他了,于是也未主动联系我们,我姑姑四处打听找到了奶奶的新住址盘问叔叔为什么就因这个问题姐弟总是不欢而散,我姑姑爸爸一起找到叔叔理论,叔叔拿出房产证摊明,户主是他的名字,姑姑和爸爸无奈三人协商老人是应由叔叔婶婶照顾,可好景不长,去年因为老人在家没吃没喝,叔叔不仅虐待奶奶还不做饭给他吃,我姑姑见

此状况无奈之举和我爸爸协商就送奶奶去养老院了,可奶奶现在还蒙在罟里,老人自己说他的房子他并没有把产权交给叔叔一人,奶奶自己现在确认安顿自己说等他过世要把他的房子卖掉得来的资产来安顿自己后世,剩余的钱几个子女平分,可现在因为产权证 是我叔叔的名字,是他欺骗老人说办事情从奶奶手里拿走产权证私自到房产科改掉户主名字,奶奶 现在还在世,可不可以帮助他拿回自己的房子??老人自己说他的房子他并没有把产权交给叔叔一人,可不可以帮助他拿回自己的房子??

房产纠纷 2019-05-09 15: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取得法院强制拍卖的房子相关材料,然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现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应立即支付成交价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定金,并在拍卖行协助下与委托人签订拍卖房地产转让合同书。
    买受人再支付全部价款后,凭转让合同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地产权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动产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其所有权自该动产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或者承受人。
    不动产、有登记的特定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拍卖成交或者抵债后,该不动产、特定动产的所有权、其他财产权自拍卖成交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
  •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中国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用于销售的住房。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这个有两种情况:
      一个是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可由开发商直接帮助办理更名手续。开发商会经过房产局重新鉴定合同的产权人。这种情况比较简单。
      另一种情况是办理了房产证的,这里面还分两种情况:结婚的,就可以直接更改为一个人名字,如果没结婚的,以重新交易过户为准。
    这里面涉及的财产问题就比较复杂,一般以出资的证明来断定财产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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