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父亲去世我和我哥放弃继承房产遗产,由母亲继承,现在母亲要出售请问交遗产税吗

继承 2019-01-11 08: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
    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对于代位继承的,可比照第一顺序继承人给予扣除。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护)养的,可按当时年龄七十五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距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五千元。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报规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一万元;继承人中有丧失劳动能力且由被继承人生前赡(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七十五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继承人中有年龄未满十八岁、且由被继承人生前抚养的,可按其当时年龄距满十八岁的年数,每年加扣三千元。上述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不得给予扣除。
    二、被继承人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累计不超过二万元的赠与财产。
    三、被继承人拥有所有权,并与其配偶、子女或父母共同居住、不可分割、价值不超过五十万元的住房。价值超过五十万的,只允许扣除五十万元。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有关规定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有关契税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和房屋,均不征收契税。
    在“国税函20041036号”的通知中,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
    而税总同时明确,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 直系亲属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免税。  房产赠与是指:赠与人在其健在的情况下,将其房屋产权赠送给亲属或朋友;房产继承是指: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过世,其具有继承权的直系亲属通过正常的法定程序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契税暂行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房屋赠予应对受赠人按评估价格征收契税。  房产继承分直系亲属继承和非直系亲属继承,直系亲属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在免税范畴,后者则反之。
    继承房产后免税费,只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这一过程只需要收取相关的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办理费用即可。然后到房屋管理局办理过户,也要交纳一定的过户费用。  若现在想把自己的物业转入直系亲属的名下的话,则属于房产赠予。
    对于房产赠予,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因此,若现在把房屋转入直系亲属名下的话,赠与双方要先到公证处办理房屋赠与公证,并由税务机关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作为受赠人应该缴纳相关税费,交纳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的2%+3%(赠与公证费2%、契税3%)。
    此外,还需要支付交易手续费、档案费、转移登记费、公证费以及出具房地产评估书的评估费等相关费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汉中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