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外地人,09年用哥哥的名子在北京按揭了套房,钱款一直都是我出的,现哥哥去世,我能公证房子是我的吗?怎么处理?09年用哥哥的名子在北京按揭了套房,现哥哥去世,我能公证房子是我的吗?怎么处理?

离婚 2019-01-29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揭房产的继承方法如下:
    1、办理公证继承书
    继承人和所有法定继承人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屋买卖合同、发票、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按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核实,确认无误后对所有法定继承人逐一问讯笔录,记录在案;
    2、出具公证书
    公证部门工作人员依据调查、笔录、材料等确认:该房产其他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由法定继承人房产等属实后,依法出具继承房产公证书,同意法定继承人继承;
    3、银行还贷
    法定继承人带着身份证明、公证书、买卖合同等到银行还清贷款,取得银行出具的“还清房贷证明”、银行的他项权利证书,之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取消抵押登记;
    4、取消抵押登记
    房管部门受理后认真核实,确认无误后在房产抵押档案内注销登记,取消抵押;
    5、办理房权证
    房管部门工作人员取消抵押后受理法定继承人申请的办证业务,在核实材料真伪、确认无误后受理房产继承变更,审批出证,下发以法定继承人为房产所有权人的新的房权证。
  •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中按揭房涉及的问题较多,若约定了按揭房屋归属的房屋如何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财产归属有约定且约定明确,离婚时,即使双方对按揭房屋的处理有异议,只要能举证证明双方约定了财产归属,处理这类按揭房屋都较容易,直接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即可,约定房屋是个人财产就归个人所有,约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归夫妻共同所有。
    若双方明确约定了归一方所有的按揭房屋,另一方以自己所有的财产参与清偿贷款,这并不改变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离婚处理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还贷款是个人债务,对已归还贷款中属于另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约定了归夫妻共同所有,即使一方实际没有出资或出资很少,也不影响房屋权属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 对于按揭房产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的问题,应根据房产取得时间是在结婚登记之前还是之后、购房款的来源、离婚时是否取得房产证等方面来确定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首先,明确该房屋的归属问题。
    如果该按揭房屋为一的个人财产,那么房屋产生的孳息当然应归一方所有。因为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根本无权请求分割该房屋,对该房屋由于市场自身的原因所增值的部分自然也无权请求分割。
    其次,如果该按揭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则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自然应归双方共有,在离婚时,作为配偶的另一方当然有权请求享有房屋增值所产生的孳息。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09年用哥哥的名子在北京按揭了套房,现哥哥去世,我能公证房子是我的吗?怎么处理?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