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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

房屋买卖 2023-02-13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是什么
    1、买卖合同成立的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签订买卖合同的合意;
    (2)协商确定了价款、履行期限等重要内容;
    (3)签订了合同,双方已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买卖合同有哪些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如下:
    1、主体没有订立合同的资格,没有实际履行能力;
    2、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签订买卖合同;
    3、买卖合同的内容中出现漏洞导致权利得不到保护;
    4、在买卖合同中的恶意履行;
    5、虚开支票,套取货物。
  • 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为:订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并且双方意思表示真实;订立合同必须依法进行,即没有法定无效情形;合同成立须具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买卖合同成立要件是:
    1、出卖人和买受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
    3、采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形式订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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