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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老婆出门不回来了也不知道在那,她提出离婚,我们有两个小孩她要带走一个小孩,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做?她提出离婚,我们有两个小孩她要带走一个小孩,我不同意。我该怎么做?

离婚 2019-01-18 18: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依法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并适当照顾女方和无经济收入来源者或生活困难者。若对方有家暴、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可主张其少分财产并支付赔偿金。
    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等有利原则进行确定。两岁以下的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权时应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实际携带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可以主张其收入的20-30%,并参考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小孩生活及教育等实际需要。
  •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参考孩子的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十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见。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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