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2016年出售一套没下房产证房子,双方经中介协商付部分房款,等房产证下来后,付尾款,房屋总价630000'.订金一万,后付款40万,欠23万,等房产证下来后付清,结果房产证被开发商抵押,两年后还未下来,下来之日遥遥无期,请告诉我解决办法我在2016年出售一套没下房产证房子,双方经中介协商付部分房款,等房产证下来后

房产纠纷 2019-03-16 08: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 房产证抵押贷款的手续及流程:
    首先,对于贷款人的要求:
    贷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贷款到期日的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有本市常住户口,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
    房产共有人必须认可其贷款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房产抵押贷款的起点金额为5000元,而较高额度不会超过您所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70%。贷款期限一般不会超过5年,最长可达10年。
    其次,对于抵押贷款房产的要求:
    房屋的产权要清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没有做其他抵押。抵押贷款的房龄不能超过40年,房屋没有被列入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具有国家房产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其中,未结清贷款的房产,部分已购公房,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小产权房都是无法取得房屋抵押贷款的。
  •   如果债务人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不妨碍债权人对该房产申请查封。债权人应当尽可能寻找债务人有无隐匿、转移的财产,并及时起诉和申请财产保全。债务人还清银行债务后,该房屋可以解押,债权人有权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债务人未清偿银行债务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并申请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房产,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优先清偿银行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借款。
  • 房屋共有出售纠纷如何解决,  实践中,经常会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1、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2、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屋共有的法律特征  
    1、房屋共有是客体的单一性和主体的非单一性的统一。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而客体却是指向同一房屋。这里的同一房屋不是指只有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它可以是一间、一套或一栋房屋,也可以是几间、几套或几栋甚至更多的房屋,只是这些房屋不是分别属于多个所有权主体,而是作为一个整体为各个所有权人共同所有。  
    2、房屋共有不等于房屋公有。共有是从所有权权利主体的多寡的角度而言的,共有房屋的所有权人是两个以上的共有;公有是从房屋的所有制性质的角度而言的,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主体是国家或集体。在现实生活中,房屋共有与房屋公有可能呈现出一种交*关系;当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的共有人为国家和集体组织或两个以上的集体时,该共有房屋也是公有房屋;当公有房屋有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人时,则该公有房屋也是共有房屋。  
    3、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权利的行使具有相互制约性。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但是共有人行使权利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利益的制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