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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关于职工病假工资规定中所提及本人工资如何界定

劳动纠纷 2019-03-10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
    (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也就是说,单位可以按照你们当地最低工资的80%来给你发放病假工资,这个与你的月工资没有什么联系!
    3.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4.这个每个单位都不一样的,我们单位是按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举个例子,我们这边最低工资是1380,就是1380乘以80%除以应出勤天数再乘以病假天数,就得出工薪了!
  • 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 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3、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1)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2)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除以单月计薪日X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4、不同城市对于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规定不同,具体依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


    5、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0.9天和
    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工日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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