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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有三个儿子 一个女儿 大儿子给了二儿子小儿子钱他们出去买房了 然后大儿子就把以前的老房子盖了新房但是房产证还是老房产证 去年二儿子三儿子一起写了放弃继承书 但是没有去做公证??如何现在要去过户的话 应该怎么办 假如我爸去世 是不是那个放弃继承书无效还是老房产证 但是没有去做公证??如何现在要去过户的话 是不是那个放弃继承书无效

继承 2019-05-13 1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由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如未成年,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一起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依照流程规定,签署合同,办理过户。
    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 办理房产过户公证不是所有房产过户必经程序,但是有些房屋过户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目前需要办理公证的共有四类房产。  第一类是个人继承房产。  个人继承房产应当到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除了提供相应的材料外,继承权公证书不能缺少。  第二类是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  首先遗嘱要经过公证,并且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在根据遗嘱内容分割遗产时,对于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然后才能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第三类是赠与的房产。  赠与人要办理《赠与公证书》,而受赠人也要办理《接受赠与公证书》或者是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如此才能办理过户。  另外,最后一类是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该房产买卖协议也必须经公证部门公证后,才能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 依据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继承财产,若被继承人没有明确指定遗产由某个人单独继承,则改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需要让父母立下遗嘱,明确写明遗产由儿子个人单独继承,排除掉儿媳的共同权利,并到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
    若向现在进行过户,那么直接由让父母将房子赠给儿子,写一份赠与合同,写明房子是赠给儿子个人的,最好到公证处公证。这样也可以排除儿媳的共同权利,只不过赠与比继承要多交一定的契税。
    除了这两种方式,其他都不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儿子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单独赠与合同,把房本上的名字直接改成儿子的,也要算夫妻共同财产。
  •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规定,
    1、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
    2、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不予承认。上述规定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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