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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当初征地时土管局没有填写,现想出售,而土管部门说为划拨土地需要交征值税,这样合理吗?谢谢!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当初征地时土管局没有填写,这样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19-03-17 13: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国有土地进行划拨的,需要县级以上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 土地被征收就永久性的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从此定义能够看出,即土地由原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变成了国家所有。一旦土地被国家征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国家征收土地后,村集体对被征收后的土地丧失所有和管理权,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由国家对征来的土地行使所有和管理权,没有年限的说法,是土地的性质和归属发生了变化,土地征收,土地永久性的变为国有土地。
    因此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而划拨土地无年限规定。
  •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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