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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工作单位后,第二次入职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1 0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前者是一个断续的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的法律行为,因此,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劳动者第二次进工厂和新员工入职是一样的,与新员工的区别是重新进入用人单位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重新进入工厂上班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法律分析:
    需要。劳动者第二次进工厂和新员工入职是一样的,与新员工的区别是重新进入用人单位不能再约定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者重新进入工厂上班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需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员工二次入职,是指员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与另一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与同一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重新与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续签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前者是一个断续的法律行为,后者是连续的法律行为,因此,二次入职不属于续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衍生问题:
    二次入职的员工有试用期吗?
    没有,根据法律规定是否二次入职有试用期 没有。根据法律规定,同一个用人单位与原来同一个劳动者只能够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二次入职一家公司是没有试用期的。
    如果再次入职后,职位没有发生变化,通常不应该再有试用期,如果职位发生变化,企业可能会考虑进行一下评估。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是伴随着劳动法的出台而出现的。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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