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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怀孕期间单位要求孕妇改变工作地点是否合法,都在哈尔滨不同的地区

讨薪 2023-06-29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调配工作地点,但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不适用或者禁止的工作岗位。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法律分析: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用人单位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调配工作地点,但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不适用或者禁止的工作岗位。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法律分析:不合理。
    1.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未经职工同意不能生效,职工可以拒绝,要求单位按原合同履行。
    2.国家法律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哺乳期女职工的合同变更仍需双方协商一致方可生效。
    单位强行变更工作地点的,可以通过工会或妇联等相关组织与单位交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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