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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出售名下一套房屋,经过中介,于2017年6月27日签定了买卖合同,收定金1万元,合同约定于7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因对方要贷款,贷款迟迟未下来,而我要急用钱,直到8月15日,还未交首付,所以本人取消了卖房合同,房子不卖了,现在他们要起诉我违约,房子,必须要卖给他们,请问如果打官司,过错方在谁本人出售名下一套房屋,经过中介,合同约定于7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如果打官司

房产纠纷 2019-03-14 0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起诉时房产价值可以申请资产评估公司作出评估。
    2、在起诉时法院会让你提供被告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如果提供不出,可以按照被告身份证所载提供。
    3、如果未分割财产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诉讼时效限制;如果未分割财产为一方为侵占另一方财产而变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求再次分割的诉讼时效从另一方发现之次日起两年。
  • 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主张对方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产买卖纠纷诉讼时效应该是为三年的。合同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丧失了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也就是说,合同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不起诉的便失去了胜诉权。
    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一种,诉讼时效适用于民法总则中一般的时效规定,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 出售房屋手术和材料:
    1、契税,买方交纳。成交价的
    1.5%;
    2、土地出让金,买方交纳,成本价房: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1560再乘以1%。
    3、印花税,买卖双方分别交纳,成交价的千分之
    0.5。
    4、原产权为优惠价、标准价购买的,上市出售时应补成成本价后方可上市,补交金额为房产证建筑面积乘以6%。
    5、办理过户需要带《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卖方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及配偶同意出售房屋的意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房屋所有权证上的附图及房屋登记表复印件,买卖双方的个人名章,无章可不提供。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到房屋土地权属登记事物中心,就是房管局。
    夫妻一方,或者其他共有权人(比如同居产生的共有),因为“共有房产”被出售,权力受到侵害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向侵权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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