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是农村的,家里有一个哥哥,我是妹妹,我父母今年67岁了,今年妈妈住院了脑血栓,哥哥对父母,不管不问,不光是今年,有三四年了我哥都没进过我父母的门,也不和我父母说话,这几年里,母亲摔腿,下不了床,都是我和我爸照顾的,他连看都没看一眼,我想问一下,是否能起诉他不赡养老人呢今年妈妈住院了脑血栓,哥哥对父母,也不和我父母说话,这几年里,是否能起诉他不赡养老人呢

离婚 2019-03-18 09: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不赡养老人犯法吗?
    对于自已年老的父母,没有或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生活不能自理,因而无法独立生活的,作为子女负有扶养义务,有能力扶养却不扶养,致使父母因遗弃被迫自杀的;因生活无着而流落失所的等等,就构成犯罪,要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以遗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2、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该条文明确指明了子女有法定赡养父母的义务以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救济方式: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也就是说只能由父母自己按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来支付赡养费,而不能是由其他子女来起诉不履行义务的兄弟姐妹。
    司法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怒江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