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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股东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怎么样

股权转让 2023-08-05 10: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
    1、内部转让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后,即可产生转让效力;
    2、外部转让的,需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后,产生转让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股权转让合同效力是依照下列规则适用的:
    1、外部转让的,需召开股东大会、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后,产生转让效力;
    2、内部转让的,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协议后,即可产生转让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认定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如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违反我国《民法典》、《公司法》的法律规定,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的保护。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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