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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10年了没过户现卖主联系不上想过户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8-22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子买的时候没过户可以与原房主协商,让原房主履行合同义务,配合过户。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一般情况下,签订完买卖合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的,购房人不拥有房屋的产权,审理房地产案件,应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 卖方拖着不过户的处理办法:
    1、为了继续履行合同,可以先确定对方拒绝办理过户的原因;
    2、了解真实情况后,如果坚持买套房,可以尝试双方协商;
    3、协商不成,买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赔偿损失;
    4、要求解除购房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和利息,赔偿损失。通常在购房协议中,会明确出卖人有义务按时配合过户。即使购房协议中没有详细约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出卖人必须有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另外,无论是否有合同,双方都可以协商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建议通过各种渠道尽快找到业主办理过户手续,如业主不协助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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