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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签了合同员工要辞职是否算违约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3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合同辞职并不算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签了合同辞职并不算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员工合同期限内辞职是否算违约根据以下情况而定:
    1、如果还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申请,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算违约;
    2、如果与用人单位对本人的辞职申请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也不算违约;
    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辞职,也就是与用人单位对本人的辞职申请不能协商一致而又执意辞职,则属于违约。
    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辞职的,要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跟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后,员工违反约定辞职,即要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违约金时,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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