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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期内房子地下开裂,开发商赔偿不

开发商违约 2023-08-31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塌陷,在质保期内的,开发商还赔付。房屋在质保日期内出现意外坍塌的情况是由开发商进行赔偿处理的,即使原开发商已经撤离了,也会继续进行追责。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法律分析:依据具体情况分析。若是在建筑质保期内发生脱落,可以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若已经过了质保期,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动用维修基金来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也没有交维修基金,则由整栋楼的居民来承担,赔偿金由所有住户平分。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物业保修期限为:(一)屋面防水工程不低于8年;(二)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不低于8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五)房屋建筑的地基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基础设施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本办法所称的保修期限自物业交付消费者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 如果房屋还在质保期内,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是人为破坏的,应由破坏者承担责任,但如果已经过了质保期,且不是人为破坏的,可以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若没有缴交维修基金,应由业主自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四条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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