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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工作期间突然晕倒,属于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9-06 0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作原因在公司晕倒了算工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可以认定工伤,但是如果工作中只是晕倒,并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形下,不属于工伤认定情形,但是如果晕倒摔伤达到工伤认定程度标准的,可以由用人单位申请认定工伤并主张赔偿。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员工工作时间晕倒不属于工伤。不属于工伤的情形,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者工作中收到伤害。如果晕倒后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至于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劳累过度体力跟不上,导致头晕目眩冒虚汗继而晕倒,不影响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而在单位晕倒造成外伤,或者具有上下班前后,因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造成外伤等情形的,算工伤。如果与工作原因无关的,则一般不算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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