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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我老公有一套房子,婚后我们盖了一所房子,但是盖房子的钱都由我老公村子里每年给他的分红款所盖,请问,我们婚后所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有是,我老公死后留了一封遗书把婚前的房子和婚后的房子全部留给了我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女儿,请问,我有权可以继承我老公的财产吗?哪些财产我可以继承,哪些财产我不可以继承。我们婚后所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老公死后留了一封遗书把婚前的房子和婚后的房子全部留给了我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女儿,我有权可以继承我老公的财产吗?

继承 2019-03-29 08: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鄂州征收补偿通常有三种处理方式: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结合型补偿。货币补偿直接给予被征收人经济赔偿;产权调换提供同等价值房屋;结合型则综合考虑两者。选择时,应基于个人需求和实际情况,确保权益最大化。
  • 分房子涉及土地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
  • 房产证登记人死亡,需要死者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手续,有了继承人名义房产证之后,才可以办理住房抵押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五条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合法建造房屋、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所有权,权利人转让该房屋所有权或者以该房屋设定抵押权时,应当将房屋登记到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办理。房屋登记机构予以登记的,应当在房屋登记簿上记载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予以登记的事实。
  •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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